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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讲:债务人不肯还钱如何讨债?债务人逃债怎么办?
时间:2021-09-26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时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最老赖的莫过于债务人不承认借款事实,始终不肯还债了。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债务人不肯还钱如何讨债呢?此外,债务人制造下落不明的假象也是债务人逃债的方式之一,那么,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该如何讨债?对此,北京要账公司将详细为您进行说明。 一、债务人不肯还钱如何讨债 2、行政干预手法 对所有人来说,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作出相当成绩的人更看重以后的升迁。如果此时在老板的印象中变成一个不诚信的人必定是非常苦恼的事情。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借用。 二、债务人下落不明该如何讨债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北京要账公司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如果债务人坚持拒不还债,甚至是让债权人找不到自己在哪儿,制造下落不明的假象来逃债时,身为债权人,您要及时向法院提起债务纠纷诉讼,来依法维护您的合法债权,避免遭受损害。在诉讼的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建议您向债权债务专家律师咨询解决。 |